摘要
职位数量: 1
招聘人数: 30
学历要求: 大专及以上
报名中
截止日期: 2025-05-15
工作地点: 哈密
公告详情
一、单位简介
(一)红星医院简介
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1945年10月创建于革命圣地延安,前身是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第九分院,建院已有79年的历史,1950年1月随军入疆驻扎哈密。经过几代人艰苦创业,现已发展成为哈密区域一所规模较大、设备较全、技术较好,集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保健、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,石河子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。
2018年9月医院挂牌成为河南省人民医院哈密红星分院。2020年12月,获批成为哈密市唯一一家国家级第三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(全科)。2022年7月挂牌成为河南省人民医院跨省医联体医院,并成立“河南十大名医工作室”。2023年顺利通过国家级胸痛中心、ISO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评审。
医院先后荣获全国“卫生系统先进集体”、“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先进集体”、“民族团结先进集体”、“卫生系统抗击‘非典’先进集体”、“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”“青年文明号”及自治区、兵团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。
医院床位800张,在岗职工1010名,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71名,高级职称141名,中级职称323名,硕士研究生36名,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名。
医院设有临床科室25个、医技科室19个、行政职能科室17个、两个综合门诊部。医院占地16.07万平方米,医院建筑面积11.45万平方米。目前共有兵团重点专科6个:中医科、心血管内科、消化内科、儿科、重症医学科、康复医学科。师级重点专科11个:心血管内科、消化内科、儿科、重症医学科、妇产科、病理科、康复医学科、肝胆胃肠外科、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、神经内科、骨科。兵团级质量控制中心1个:兵团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。师级质量控制中心17个:十三师医学检验、药事管理、骨科、超声诊断、心血管系统疾病、呼吸内科、急诊医学、康复医学、消化内科、医院感染、妇科、重症医学、放射影像、病案管理、神经系统疾病、口腔医疗、疼痛医学质量控制中心。
近年来,在河南省委、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,河南省人民医院、河南大学及其附属医院、河南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、河南科技大学及其附属医院、新乡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和红星医院建立了“5+1”结对共建关系,创建了哈密区域“胸心医学中心”、“神经医学中心”、“消化医学中心”。
红星医院将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,以热情的服务、先进的技术、一流的设备、良好的环境,为区域各族群众提供优质的诊疗保健服务。
(二)红星医院护理简介
红星医院现有注册护士464人,本科学历护士380人,高级职称18人。
2021年成为东疆首家“互联网+护理服务”的医疗机构。2022-2024年,连续3年荣获中国南丁格尔志愿护理服务总队“活力团队奖”。2025年1月,成功获批中医护理治疗、消毒供应两个兵团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。2024年8月正式获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。
二、招聘计划及用工形式
1.拟面向全国招录护理人员30名。
2.用工形式:编外聘用。
三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(一)招聘对象
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。其中,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1日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。
(二)招聘条件
1.学历要求:高中起点、全日制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(不含“中专起点专科”、“中专起点本科”、成人本科)的应、往届毕业生;
2.年龄要求:30周岁及以下(即1994年5月6日以后出生);
3.取得国家级护士执业资格证书(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家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);
4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热爱护理事业;
5.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6.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、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;
7.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,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,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;
8.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《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岗位表》(附件1),以下简称《岗位表》。
(三)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2.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
3.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
4.在公务员、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;
5.现役军人、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;
6.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。其中,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。
四、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
招聘工作程序为:网上报名、线下资格审查、笔试、技能操作测试、面试、体检(含心理测试)、考察、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、签订劳动合同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(一)报名时间及方式
1.报名时间:2025年5月6日至5月15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报名方式:
(1)报考人员可通过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号查询《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岗位表》(附件1)。

(2)网上报名。扫描以下二维码,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(所填信息务必与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信息保持一致)。

(3)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如实填写《2025年第十三师红星医院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》(附件2)(以下简称《报名表》),应聘人员将《报名表》及报名材料扫描件以“岗位代码+岗位名称+姓名”命名发送至HR@hmhxyy.com邮箱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
报名材料如下:
①1寸证件照(jpg格式)。
②有效居民身份证(正、反面)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(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)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、全国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、执业证等材料扫描件(报考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)(PDF格式)。
③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,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,其他有工作单位不属于以上人员单位性质的,请在报名表中的简历信息一栏备注写明“临聘”、“私企”或其他需要注明的单位性质。(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详见附件4)(PDF格式)。
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、准确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,对伪造、涂改证件、证明等报名材料,骗取报考资格、扰乱报名秩序的,一经查实,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。
(二)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
1.资格审查时间:2025年5月6日10:00至5月15日18:00。
2.资格审查方式:线下审查。
3.审查地点:新疆哈密伊州区前进东路19号红星医院行政教学楼5楼人力资源科。
4.携带资料: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将报名材料原件、复印件分开递交至第十三师红星医院人力资源科。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,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院校、所学专业、学习成绩等材料,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择优确定人选。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,考生收到邮件后需按指定要求回复,不再另行电话、短信通知,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报考时所填报的邮箱信息。因应聘者错过邮箱信息导致未能参加笔试、技能操作测试的,由报名者本人负责,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。
(三)笔试、技能操作测试
1.笔试和技能操作测试时间、方式:另行通知。
2.笔试内容:护理专业理论知识(不指定参考用书)。
3.笔试成绩:笔试结束后,由红星医院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,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,不能进入技能操作测试环节。
(四)面试
技能操作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,不能进入面试环节。
面试时间及方式:另行通知。
(五)体检(含心理测试)
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,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。
体检和心理测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未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(六)考察
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。在考察中,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、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(学位)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,考察结论为不合格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
(七)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
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,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、体检结果、考察情况等,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在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(八)签订劳动合同
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由红星医院办理聘用手续,及时签订劳动合同,初次聘期为3年,试用期为6个月,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员工,按期转正;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员工,取消聘用。
五、相关待遇
1.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,与医院编制备案制同岗位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。
2.工作满一年,考核合格,享受科室绩效。
3.医院为其统一办理五种社会保险,个人和单位分别按相应比例承担,缴纳住房公积金。
六、监督
第十三师红星医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。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。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、工作人员,将进行严肃精准追责问责。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,视情节轻重,取消其考试资格;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,按照有关规定处理;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本《公告》由第十三师红星医院负责解释。
监督电话:0902—2264328
政策咨询电话:0902—2233374
附件:
附件2:2025年第十三师红星医院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.doc
附件1: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岗位表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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